close

  據新華社電埃及臨時總統曼蘇爾24日簽署《抗議法》,該法案規定所有游行和抗議活動必須提前室內設計向內政部門提出告知函,內政部門有權拒絕。
  埃及總統府新聞發言人伊哈卜·巴達維當天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抗議法》旨在規範公民在公共場所的集會、游行及和平示威等行為。《抗議法》規定,任何游行和集會的組織者,必須提前3天向游行所在地區警察局提出書面告知,在告知函中必須寫明集會的原因、地點、口號等,並提供組織者的詳細信息。內政部門有權在抗議活動開始前24小時取消該活動。內政部門同時有權改變游行的地點和行進路線等。《抗議法》規定,游行組織者在遭到內政部門的拒絕後,有權向專門的港式飲茶法院申訴,法院將在短時間內做出裁決。
  《抗議法》規定政府有權禁止任何在關鍵政府部門、軍事機構和地標性建築附近的抗議活動。該法律禁止在宗教場所進行任何政治性集會,禁止游行以宗教場所作為出發地點。該法律同時禁止示威馬爾地夫者在公共集會中攜帶任何武器、爆炸物等可能威脅個人和機構安全的物品,並且禁止任何示威者佩戴面具或在示威中遮擋面部。
  《抗議法》規定內政部有權驅散任何違規或存在危險的室內設計公共集會,警察有權以必要手段應對持械示威者的威脅。
  >>相關
  法案商務中心簽署前已飽受爭議
  《抗議法》於兩周前由內閣提交給臨時總統曼蘇爾。此法案被簽署前在埃及已飽受爭議,並引發多起抗議活動。抗議者指該法案侵犯了公民自由集會和游行示威的權利,並且給予警察逮捕示威者以及對示威者使用武力的權力。針對這些抗議,此法案進行了局部修改,最終於24日由曼蘇爾簽署通過。分析人士認為,此法案出台的目的在於在埃及結束緊急狀態後,為政府能有效控制示威活動提供法律依據。  (原標題:埃及臨時總統簽署《抗議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r16erpqf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